第一章 总 则

  第二章 支部制度

  第三章 村两委成员工作制度

  第四章 村委会民主监督制度

  第五章 财务管理及审批制度

  第六章 政务公开制度

  第七章 村公章管理制度

  第八章 计划生育制度

  第九章 规划、用地、建房管理

  第十章 各行业承包管理制度

  第十一章 村务工管理制度

  第十二章 治安管理制度

  第十三章:村扶助奖励制度

  第十四章 村特殊户籍管理制度

  村民大病住院医疗费补助办法


  为民加强民主法制制度,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。确保我村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,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。现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,特制本订民约。本民约经村全体党员、干部、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实施,具体条款如下:

  第一章 总 则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、《刑法》、《民法通则》、《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村实际,制定本民约。
2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,实行村民自治。以村党支部为核心,村民委员会为主体,共青团、妇代会、民兵及其他组织紧密配合,全体村民积极参与,按照自我管理,自我服务的要求,共同管理好本村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及社会事务。
3、全体党员、干部、村民在工作、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民约。
4、在村党支部、村委会的领导下,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执行监督检查小组。
5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,实行党、政、企分工负责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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